“放管服”改革一直是近年来各地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府采购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成效颇为显着。那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是如何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呢?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关礼。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关礼(摄影/柏玲)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放管服”改革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广西财政厅是如何推进落实的?
关礼: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的思路,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继续向着“提速、控价、保质”的目标,以“放”为前提基础,以“管”为关键保障,以“服”为根本目的,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首先,从“放”的方面来讲,要“放”出效率,降低政府采购监管成本。一是通过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让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选择合适的非招标方式,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二是修订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自治区本级目录内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备注金额以下的,由采购人报送采购计划备案后,按照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自行组织采购,简化了程序,把更多的采购自主权还给采购人。三是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研项目的自行组织采购权利,将能放给采购人的管理权限果断下放,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四是取消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备案管理的要求,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需再向财政厅报送采购文件备案,由其依法妥善保存。五是督促区直各预算主管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让下属单位依法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六是取消财政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人数、专业等审核,改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评审项目要求自行抽取评审专家,提高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效率。
其次,“管”要“管”出规范,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一是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以及完善内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依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编实编细编准,按照年度时间节点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二是创新代理机构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做好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三是改进评审专家管理。通过整合全区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入库、抽取的标准化管理,严格培训考核制度,强化评审专家认真履职、独立评审,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四是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惩政府采购领域失信主体。细化办案流程,规范业务标准。
还有就是“服”出便捷,提高政府采购活动效率。一是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二是建成了全区统一使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三是优化广西政府采购网门户网站和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建设。四是努力提升政策可操作性。